食品标签审核的注意事项
食品标签不得与食品或其包装(容器)分离是指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需要附着或结合牢固粘贴。在包装或包装容器上打印。
但说明产品特点、产品特点、食用方法等标签或说明,如葡萄酒产地标签、调味品使用手册、植物油推荐说明等。
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通过误解或欺骗消费者的文本、图形和其他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使用文本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使用文本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是指使用食品标签的内容是消费者对食品真实属性的错误联想,由于使用热收缩膜包装而导致大小和图形的变化,不属于这种情况。
食品标签拼音和少数民族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拼音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其中,拼音是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是指蒙古语、藏语和满语,拼音需要与汉字同时使用,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少数民族文字需要与汉字同时使用,但不需要大小。
食品标签可同时使用外语,但应与中文(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商和地址、外国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网站除外)有关,所有外语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如果一种成分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成分组成的复合成分,则应在成分表中标记复合成分的名称。当复合成分中的一些原始成分与食品中的其他成分相同时,也可以在成分表中合并计算后直接标记每种成分的名称,其顺序应根据产品中每种成分的总量确定。